團契擘餅

團契擘餅時間:每個月第三週聚會

團契每個月第三週聚會,會擘餅 (Communion),紀念耶穌。

路加福音22: 15-20
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。我告訴你們,我不再吃這筵席,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。」耶穌接過杯來,祝謝了,說:「你們拿這個,大家分著喝。我告訴你們,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這葡萄汁,直等神的國來到。」又拿起餅來,祝謝了,就擘開,遞給他們,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,你們也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「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」
(請同時參閱馬太福音26: 26-28馬可福音14: 22-24)

哥林多前書11: 23-29
我當日傳給你們的,原是從主領受的,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,拿起餅來,祝謝了,就擘開,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,你們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飯後,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「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,你們每逢喝的時候,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他來。所以,無論何人,不按理吃主的餅,喝主的杯,就是干犯主的身、主的血了。人應當自己省察,然後吃這餅、喝這杯。因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

使徒行傳2: 46-47
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,且在家中擘餅,存著歡喜、誠實的心用飯,讚美神,得眾民的喜愛。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。

約翰福音6: 53-58
耶穌說: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。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我的肉真是可吃的,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,我也常在他裡面。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,我又因父活著;照樣,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。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。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。